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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巨献!《一场风花雪夜的事 》原版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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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4-12-25 08: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一章</P><>  在这篇序文的开头,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一个靠稿费生活的人。说好听了是个专业作家,但没什么名气。没什么名气的作家说难听点叫作无业游民。从很年轻时我就这样无业。除了发表过几个中、短篇小说之外一无所成。当然还写散文。
  直到前年有个在出版社工作的朋友提升做了编辑室主任,想提携我把那些小说和散文集成一个小册子发表,使我兴奋了很久。后终因征订数量太少出版社实在赔不起而未能付样。还有大大前年我写了一个反映新疆维汉两族青年爱情题材的电影剧本,被一位导演选中,但在电影厂的审查中认为有些情节违反了少数民族政策,如果拍成片子恐怕会引起穆斯林的抗议,遂遭枪毙。总之这么多年就如此浪掷光阴。幸喜目前还有几个杂志和晚报封我为专栏作家,允许在报屁股上定期发表些豆腐块文章,聊以糊口。
  前不久一个杂志约我写一个音乐家的专访。那音乐家早先是乐队的指挥,后来提升做了乐团的团长。我对他的采访连寒暄喝茶在内大概不到一个小时,无非是请他谈谈经历学业,留意记下他的多年以前的两部作品的名字,然后问问他对当前音乐的看法和对未来音乐的展望,以及他的个人爱好,如此等等。写这类八股式的专访对我来说早已驾轻就熟,用一个路数和模式,套不同姓氏和职业即可。音乐家和我聊得兴起,说我很懂音乐,算是个知音。起身告辞的时候,音乐家正好也要外出,执意要用来接他的一辆桑塔纳送我一程。在车里我问他当领导和搞音乐指挥更喜欢哪个,他说当然更喜欢后者。“要不是当这个劳什子团长,我还背不上那个处分呢。”音乐家的口气虽然轻松,但仍然使我觉得诧异,“您是著名的音乐家,谁处分您?”
  “怎么,你不知道?我这档子倒霉事在音乐界可算是无人不晓。”
  音乐家自嘲地笑笑。原来多年以来他的乐团一直保留着一把十七世纪的意大利纳格希尼小提琴,目前在中国仅存一把,绝对是价值连城的国宝,几年前突然不翼而飞,被人偷带出国,后经公安机关和国际刑警通力合作,才得以完璧归赵。音乐家作为乐团的领导,当时被上级记过处分,处分材料还进了个人档案。
  “还好,据说小提琴是从香港被追回来的,幸亏没走远。”
  毕竟已经事过境迁,音乐家此时的神态已显得有些超然。档案中的这点记录在今天的时代对他也算不上什么负载。做一个单纯的音乐指挥固然无官一身轻,但做领导也有做领导的实惠,至少还能有辆桑塔纳作为代步的专车呢。
  这事过去几个月后,几个朋友合谋写一部反映刑警生活的电视连续剧,拉我入伙。我对警察生活一无所知,从小到大,甚至没进过一次派出所。然而朋友盛情相邀,又是出名赚钱的好事,却之颇有些不识抬举。情急之中想起音乐家讲起过的关于意大利小提琴失而复得的故事,感到颇有传奇色彩,值得一写。想想外国惊险电影中的种种细节,觉得完全可以应用在这个故事上,于是便一口应承下来。
  后来知道参加这个系列剧创作的,竟有七八人之多,每人各写一个独立故事。
  听听这七八个名字,在文学界都可算不同凡响,不由暗自惶恐,心想与名人为伍,又是自己陌生的题材,相形之下,难免技拙。因此不敢漫不经心,急来抱佛脚地托熟人求到一位公安系统的干部,向他打听是否知道这个小提琴案的一点细节。那人在公安部某局当副处长,也听说过这个案子(足见确是大案名案),但细节不知。他给我写了一张两寸宽的条子,要我去找市公安局某处的处长,说在某次会议上和他曾有一面之交,知道他曾主管过这个案件的工作,细节一定知道很多。
  条子装在一个信封里,信封上写着地址和那处长的名字。处长叫伍立昌,听上去很威武也很斯文,但当我在那机关的传达室把条子像介绍信一样递上去以后,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没能得到接见。愤怒之余想象这位伍立昌大概官气十足。不过我听说在公安局当一个处长,确实比其它机关里的处长要威风许多的。
  看传达室的是个老头儿,原先也是公安局的干部,退休以后来这里补差的。
  这种侦察机关往来访客的人不多,传达室比较清静。老头儿闲得无聊,就与我侃大山,说到这个案子,竟也知晓一二。他劝我不要再等处长召见,“伍处长现在是正处长了,太忙,就算见你也顶多五分钟的事儿。再说案子上的事,说多了就是泄密,他不会跟你说什么的。”
  “那怎么办呢,找别人行不行?”我求教道,“您看还有谁能提供点情况?”
  老头儿想了想,扭脸问一个进来取报纸的干部模样的老同志知道不知道吕月月现在去了什么地方。那老同志说好像到什么皇族夜总会去了,然后又反问老头儿你这个老不正经的找吕月月想干什么。老头儿说不是我找是有人想找,我给他介绍去。
  那个人瞥了我一眼,没再说话。老头儿告诉我那个叫吕月月的是个女的,原先也是这儿的警察,好像参加过那案子的工作。“你可以去问问她,反正她已经调出公安局了,说说这事也许没什么顾虑。”
  我记下那夜总会的名字,笑着问老头儿干警察是不是太清苦,怎么都辞职跑到歌厅挣小费去了。老头儿说不是,听说那女的是犯了生活作风的错误给我们这儿开除的,还听说那女的以前上大学时在男女关系方面就挺臭。老头儿说以他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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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6 23:37 | 只看该作者
看过了 书 还有电视 当时我可是一集不拉 全守着电视呀 还是晚上12点以后才播呀 不过很好看 再演我还要看呀 书我就自己还买了一本呀 [em07][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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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6 23:11 | 只看该作者
<>
</P><>第四章</P><>  海岩:潘小伟终于同意与你们合作了,我想,面对纪春雷的死,他不应该无动于衷了。可我想问问,他愿意合作的这种表示,对推进整个案情的进展,有没有具体价值呢?
  吕月月:当然有。在游乐园事件发生的第二天,潘小伟在亚洲大酒店客房内拨通了香港他哥哥的手持电话,当然这是在事先征得我们同意的情况下打的。自从他住进亚洲大酒店904房以后,我们一直对他房间的电话进行了监听。他的这个电话的内容我们也同样收录下来。哥俩儿是用广东话交谈的,当天我们看到了翻译成普通话的监听记录。我记得他们大致说了这样一些内容:
  先是潘小伟问:“大哥,你那里讲话方便不方便?”
  潘大伟说:“没事的,你讲吧。”
  潘小伟说:“我现在已经被这边的警察保护了,我打电话警察知道的。大哥你和冯世民在搞些什么,他们好辣,两次要杀我!”
  潘大伟问冯世民这混蛋又怎么搞了,潘小伟就把游乐园的事情简单讲了讲,“他们在港华中心酒店已经搞我一次了,现在又搞。爹不在了,我是死是活你们管不管!”
  潘大伟说了许多安慰的话,然后问:“大陆警察想要怎么样?”
  潘小伟直言不讳:“他们说可以保护我,但是要你把那把小提琴拿出来的,那琴有没有在你手里?”
  潘大伟半天没吭声,一会儿他问:“你是怎样和他们讲的?”
  潘小伟说:“我讲你会交的,我替你保证了,说你会交的。”
  潘大伟又迟疑了一会儿,说:“小提琴没在我手里呀。”但潘小伟马上抬高了声音:
  “大哥!你有没有搞错!你要琴没用的!你不交,一九九七年后你在香港怎么做生意!你不交,大陆要扣我做人质的!”
  潘大伟这下才说:“好啦好啦,我想一想啦,你莫急呀。”
  最后他们约定晚上十点钟再通话,潘大伟对弟弟说希望晚上能和大陆警方的负责人直接谈一下。潘小伟说没问题的。潘大伟又嘱咐弟弟保重,莫急,他说我会想办法救你的。
  电话就打完了。
  从交谈的口气上看,哥儿俩感情还行。
  当天晚上,处长和伍队长一起到了亚洲大酒店,他们此时的脸色,至少开始阴转多云了。纪春雷的死使案情在二十四小时之内突然进展,不但基本确定了小提琴的下落,而且竟然可以和潘氏家族的“大哥大”潘大伟直接通话,这对小提琴的追回,应当说有了一线曙光。
  临去亚大的时候,伍队长叫上了我,他说月月你跟我们一起去,潘小伟如果情绪不好,你可以做做工作,他现在比较愿意听你的。于是我就跟上他们在晚上九点半钟到了亚大潘小伟的房间。约定是晚上十点钟由潘大伟把电话打进来,但十点钟过了没有电话来,我们怕总机出毛病,问了一下总机刚才有没有这房间的电话,总机说没有。我们就继续等。
  等到大约十点半钟,电话来了,果然是潘大伟本人,我们这边由伍队长来谈,潘小伟在客房卫生间的串机电话上一起参加交谈,伍队长的北京话和潘大伟的半广东半国语发生沟通障碍时,就由潘小伟翻译一下。他们谈了大约十五分钟左右,谈的什么我听不大明白。挂断电话以后,处长队长就匆匆和潘小伟道晚安,我们三人就出来了。
  晚上十一点半钟,我们敲开了万副局长的家门。
  万副局长没有睡,正在家里等我们。局长的老伴已经穿了睡衣,给我们三个人端了几杯茶水,就默默地回到自己卧室里去了。万副局长把客厅的门也紧紧关上,然后问处长要了根烟,才开口问:
  “说吧,怎样个情况?”
  处长看队长,队长说:“电话通过了,是潘大伟本人打来的。他同意交琴。”
  队长的这句话一说出口,我心里不禁呼地一热,转脸看看万副局长和处长,很奇怪,竟是无动于衷。
  万副局长冷冷地抽着烟,问:“什么条件?”
  队长说:“第一,要保障他弟弟潘小伟的安全和自由。”
  万副局长点了一下头。
  队长接着说:“第二,要按他提出的方法交这把琴。”
  万副局长问:“他提了什么方法?”
  队长说:“播大伟今天下午已经和冯世民通了电话,提出由他的弟弟潘小伟代表潘氏家族出面,以这把纳格希尼小提琴作为礼物,向天龙帮求和。播大伟说,冯世民已经接受了潘家的和解条件。他们约定在这个月二十五号晚上九点钟,在本市美高夜总会,由潘小伟与冯世民会面,当场送交这把小提琴。潘大伟这个交琴方案的中心意思就是,必须是在潘家将小提琴送交天龙帮以后,我们才可以采取行动,收回这份国宝。”
  处长说:“这意思很明白,可以理解。”
  局长摸着下巴,怀疑地问:“冯世民,肯来吗?”
  队长说:“据潘大伟说,冯世民每年五六月间都要到北京来一趟,主要目的是去潭拓寺许愿,他一直相信潭拓寺里有释迹牟尼的真身。这次顺便以胜利者的身份接受潘家的求和,也算一举两得。”
  处长说:“我倒是搞不懂,既然冯世民已经大驾劳动,潘大伟为何反而不能出头露面?”
  队长说:“潘大伟讲,上次与天龙帮火并之后,为了安全起见,他对外一直诈称有伤,并且放风出去说意大利小提琴已不在香港。所以他不出面,于情理是比较顺的。”
  处长问队长:“我听你在电话里问为什么要选择美高夜总会作为和谈与交琴的地点,他怎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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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 07:28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第九次交谈
  吕月月:对不起
  海岩,这两天我有事没有回家,害你白跑了两次。
  海岩:没关系,我刚置了一个BP机,以后你要不回家,就呼我一下,就算是给我省点车马费吧。
  吕月月:真抱歉,我这两天确实有事回不来。真抱歉。
  海岩:月月,你现在除了晚上去夜总会,白天是不是还另打一份工啊,这几天好像是越来越瘦的样子,我倒是怕你太辛苦了身体受不了。
  吕月月:你别担心,我没打工,只是这几天忙别的事没能回来。我们接着谈吧。我又忘了上次谈到哪里了。
  海岩:上次谈到潘小伟约你一起吃晚饭,不过在你谈以前我还有一个上次谈到的小细节想问问。那天薛宇被酒店的干部罚了那么多钱,后来你们处里给他报销了吗?
  吕月月:后来给报了,不过后来大家也拿这事取笑他。你想想,他是兴冲冲地接受这个“化装潜伏”的任务去亚洲的,结果弄了这么一肚子委屈,情绪特受打击。
  那天我和潘小伟在香港酒廊分手以后,潘小伟回房间叫服务员把他的西服给烫一烫,是薛宇进房取的西服,西服烫好后,也是薛宇给送回客房的。因为饭店保卫部交代楼层领班,凡是904房间客人要服务,一般都得安排薛宇去。薛宇送衣服回去的时候,潘小伟跟他说因为身上没有钱,所以很抱歉不能付给他小费了。其实潘小伟并无恶意,在香港和国外住酒店,服务员进房服务照规矩都要付小费的,如果不付则是很不体面的事,所以潘小伟就向薛宇解释了一下。但薛手自尊心强得不行,他以为潘小伟是故意侮辱他,戏弄他,有点恼火,他放下衣服说了句“用不着!”一转身就走了。这句饱含轻蔑的“用不着!”好像把“旧恨新仇”全都给放进去了。
  海岩:这是后来薛宇跟你说的吧?
  吕月月:不是,这件事是后来潘小伟跟我说的。薛宇当时的心情则是我猜的,我最了解薛宇。
  海岩:年轻气盛。不过看得出来潘小伟还是很重视这顿晚饭,还专门烫了衣服。
  吕月月:那天晚上我也特地赶回地安门换了身衣服。我妈说衣服你不是刚换过吗,怎么又换?我说晚上要出去和人一起吃饭。我妈问谁请你呀,是小薛吗?我说不是,是公事。那时候我真没什么好衣服,就那么几件,都是很随便的衣服,根本没有那种晚上正式场合能穿得出去的。挑来挑去挑了我唯一的那件米色的料子裤子,配一件白绸的衬衣,外面加一件海蓝色的西服领的外衣。裤子很久没穿了,有褶,我妈匆匆忙忙到邻家借了个电熨斗帮我简单烫了烫。我问妈我的小皮包在哪儿,我妈间吃饭带包干什么,我说女同志出去都得带个小包的,否则两手空空不成样子。
  我妈说你的包就没带回来过,转身又去邻家借,借来一个绿色的要多俗有多俗的皮包。我犹豫再三,权衡再四,觉得再俗也比空着手强,于是就拿上了。
  我是晚上七点以前赶到亚洲大酒店的,潘小伟正在房间里等我,瘦瘦高高的身子穿着那套刚刚烫过的笔挺又特别合体的西服,使他显得特别“绅士”,那深色的西服给他的那张“娃娃脸”上添了几分贵族气。他见了我第一句话就说:“哇!吕小姐你真是漂亮极了。”
  海岩:月月,尽管你确实漂亮,但要是听到别人说你漂亮,是不是仍然很高兴,还是听惯了无所谓?
  吕月月:夸你漂亮你还能不高兴!
  海岩:所以男人们都不约而同地发现,夸赞女士的容貌,是无往不胜的。
  吕月月:男人对女人,总是高瞻远瞩的。女人也总是被男人玩在股掌之中。潘小伟别看刚从学校毕业,可人小鬼大,对女人已经巧于辞令。我进屋后对他说,你猜我给你带来了什么?他说,你给我带来了精神上的快乐。我说正相反,我给你带来了物质上的快乐。我把他的钱包给了他,他笑笑,说金钱不是好东西。
  然后,我们就商量晚上吃什么。潘小伟显然对这家酒店的餐厅已经探得很熟。
  中餐厅、韩餐厅、火锅餐厅和咖啡厅,说起来如数家珍。他说这里的餐厅据说都不算太好。晚上如果是陪一位小姐吃饭应该找一个环境幽雅的去处,一般是西餐厅最好。于是他提议去吃西餐。他说他已经向亚洲大酒店的前台问询处咨询了北京最好的西餐厅,问询处的一位先生向他推荐了王府饭店的意大利餐厅。潘小伟说以他个人的成见,意大利菜比较普及但算不上高雅。他问我去过王府饭店的意大利餐厅没有,我说没去过,他说正好也有钱包了,那我们不妨去王府一试。
  我说:“别太麻烦了吧,我看我们就在这里随便吃点什么就算了。”
  他说:“那可不行,这是我们的头一顿饭,我们得留一个最好的记忆。”
  我坚持:“我看我们最好不要出去。”
  他不快地说:“我是不是被软禁了?”
  他完全像小孩儿一样,情绪马上低落下来,转身坐在沙发上,看着我,两手一摊,说:“由你决定。”
  我权衡半天,最后一想,总归我的任务是让这孩子高兴,于是我让了步。
  “那好,如果要出去吃饭的话,咱们可得说好了,出去以后一切听我的,论年龄我也是你大姐呢,行吗?”
  潘小伟马上从沙发上跳起来,兴高采烈地说:“OK!”
  于是他高高兴兴地陪我下楼,在九楼电梯厅,薛宇见他兴冲冲的样子,疑惑地看我,我知道薛宇心里想说什么,但我装没看见。
  我们下楼出了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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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30 23:42 | 只看该作者
有没有人看书了,有没有和书上的不一样啊,我现在正在看这本书呢,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建议大家去看一下书吧,对比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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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9 07:56 |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贾雷</I>在2004-12-28 22:52:01的发言:</B>

<>  感谢各位的捧场,很高兴能得到大家的肯定和赞扬,其余的我会陆续的发上来的(一个字一个字敲是需要时间的),敬请各位耐心关注!下面奉上第二章给各位欣赏:</P>
<>晕,你不要吓我,你是一个字一个字敲上来的?[em06]</P><>网上的链接不要太多啊。</P>[e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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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9 06:52 | 只看该作者
<>  感谢各位的捧场,很高兴能得到大家的肯定和赞扬,其余的我会陆续的发上来的(一个字一个字敲是需要时间的),敬请各位耐心关注!下面奉上第二章给各位欣赏:</P><>第二章
  第四次交谈
  海岩:月月,你昨天最后说的那句话,使我非常不解。你说你们队长的一句话就断送了你的一生,是不是太严重了?你是不是感到有很多人,包括你们队长在内,都做过许多对不起你的事,由此使你痛恨他们,甚至痛恨一切人。你昨天说的这句话让我想了一个晚上。我想像你这样一个大学生,又在所谓“国家机器”中工作,落得现在这样的地步——啊,你别误会,我的意思是,以你所受过的教育和训练,怎么会跑到那样一个夜总会里靠挣小费过日子呢。难道你觉得你的青春,你的事业、前途,在那个醉生梦死的地方可以体现吗?可以让你满足吗?我觉得你的过去和你的现在十分矛盾。按一般人的观念来推断,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去干这种近似于卖笑为生的工作,是不是一种自暴自弃呢?这个问题从我第一天见到你我就百思不解,直到你昨天说你们队长一句话就断送了你的一生,好像有点印证了我的分析。
  吕月月:我不是自暴自弃。我从公安局辞职以后,没有工作,我外语不太行,去不了外企。可我又非 常需要钱,你知道,在夜总会里一个小姐要是做得好的话,一个月不会少于一个巴掌。
  海岩:五千。
  吕月月:对。没人恨钱。像我现在,每月光租这间破破烂烂的房子,就得八百多块。
  海岩:当然比你在公安局挣工资多多了。可你觉得干这活儿有意思吗?以后年纪大了怎么办?
  吕月月:谈不上有没有意思。挣钱嘛,没办法。我最怕的就是陪客人喝酒,最多的时候我一晚上喝二十多杯白兰地,人都紫了(苦笑)。有时候真是把苦胆都能吐出来,还得去陪。一个晚上我就能为夜总会老板挣几千块甚至上万块,我这钱挣得不容易,是拿命在挣。
  海岩:就一直这么挣下去?挣钱是你的生活目标吗?
  吕月月:等挣够了,找个地方隐居去。
  海岩:隐居?哦,月月,我过去一直试图用文字来研究中国女性的心理。前几年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大型文学刊物《中国作家》搞过一期“女性爱情心理研究专号”,上面打头条刊登了我写的一个中篇小说,写一个女人在十八岁到四十岁的漫长人生中,对一个男人的苦恋。据我的体会,恋爱,对一个男人来说,只是人生的一段插曲,而对女人来说,则常常是她的全部人生。你还不到二十四岁,还有无数未来。可你却说,队长一句话断送了你的一生,那么,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让这句话断送的,只是你的恋爱呢?
  吕月月: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的未来是什么。你说恋爱是女人的全部人生,这话没错。因为恋爱、婚姻、生育,确实决定了女人的一生。但男人,男人只是在很短的一个阶段才需要这些。
  海岩;月月,咱们也算是朋友了,作为朋友我很想知道一点你的童年、你的家庭……
  吕月月:你找我不是为了那个小提琴的故事吗?
  海岩:不,我觉得,关于你自己的故事,更让人好奇。你是生在北京吗?
  吕月月:我生在东北,黑龙江密山。
  海岩:那是你老家?
  吕月月:不。怎么说呢,我母亲是北京长大的,一九六八年高中毕业到东北插队落户,再就没回来。
  海岩:也就是说,你姥姥家在北京。
  吕月月:姥姥、姥爷早不在了,我妈是独生女儿,所以北京早没什么亲人了。
  海岩:你父亲呢,现在也在东北?
  吕月月:我的父亲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东北佬,他的老家离中苏边界很近很近。很早以前我的祖上在那一带深山老林之中统治着一个非常大的庄园。那地方名叫刁林。如果按毛主席关于《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的标准,在我的曾祖父以前,我家属于名符其实的大地主一类,以我们吕家在刁林一带的势力和行径而论,也够得上土匪恶霸一级的人物。我曾祖父有个绰号叫“黄半山”,他的庄园是一色的黄琉璃瓦的大屋顶,铺了半个山坡。黄琉璃瓦过去是皇室的专用品,臣民百姓绝对不准用的,用了就是谋反。可刁林那地方山高皇帝远,我的老祖宗占山为王,别说用黄瓦,他种了满山的鸦片,谁管得了呀。
  我曾祖父这一代,是吕家的鼎盛时代,光是看家护院的子弟兵,就有二百多人,一律白马双枪。在当时的刁林,可算得上唯我独尊。满洲国时期,日本人也不惹他,还请他出面维持地方治安。抗联也想争取他,以为他有点侠肠义胆,时不常地跟他讲点民族大义什么的。其实我曾祖父八面玲珑,既不抗日也不反共,甭管是谁,只要不妨碍他种大烟就行。后来苏联红军对日宣战,进军中国东北,就是从刁林入的境。我曾祖父夜郎自大惯了,又没什么文化,别人跟他一说老毛子来打二毛子了,他就火儿了,说二毛子是我的朋友,老毛子凭什么来抢地盘。老毛子二毛子是我们东北土话,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海岩:知道,你们东北人管俄国人叫老毛子,管日本人叫二毛子。
  吕月月:我曾祖父想在日本人面前露一手,做点仗义行侠的事。在某一天天没亮的时候就带着他那二百人,一色的白马双枪,很神气地到边境线的一个山口那里去堵老毛子。他想先把老毛子劝回去,不行的话就撂倒他几个,给他们个下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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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9 05:18 |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雪中送炭</I>在2004-12-28 21:17:02的发言:</B>

<>真是很长啊!楼主的文笔真是不错.什么时候我也能向你一样可以洋洋洒洒为兔子写这么长的小说啊!</P>[em06]


呵呵,术业有专攻嘛,各有所长,想为兔子做点什么不见得就一定要写小说呀,你可以有自己的方式,只要有心.[em01]
16
发表于 2004-12-29 05:17 | 只看该作者
<>真是很长啊!楼主的文笔真是不错.什么时候我也能向你一样可以洋洋洒洒为兔子写这么长的小说啊!</P>[em06]
15
发表于 2004-12-29 00:08 | 只看该作者
买来看看。
14
发表于 2004-12-28 01:10 | 只看该作者
中国音像商务网有售,<a href="http://www.cnave.com/default.php" target="_blank" >http://www.cnave.com/default.php</A>
13
发表于 2004-12-28 00:44 | 只看该作者
who知道现在网上哪里可以邮购《一场》的vcd或dvd?当当和卓越都没有的说。
12
发表于 2004-12-26 22:12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天啊~好长,楼主够有耐心的</P><>我有盘~哈哈~</P>
11
发表于 2004-12-26 08:19 |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liumeteor</I>在2004-12-25 10:06:39的发言:</B>

<>同志们,俺辛辛苦苦截取的《一场风花雪月的事》片断集,大家可以先去解个渴的嘛!</P><><a href="http://www.xujinglei.name/dispbbs.asp?boardID=77&amp;ID=4388&amp;page=1" target="_blank" >http://www.xujinglei.name/dispbbs.asp?boardID=77&amp;ID=4388&amp;page=1</A></P><>打个小广告。</P>[em04][em01]



<P>[em01] 姐姐这个广告做的好诶,真的好渴啊~~</P><P>上次下了,格式没了[em03]  谢谢姐姐,辛苦了![em01]  俺去解渴了噢! [em0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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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6 05:58 | 只看该作者
<>哇噻!!!!楼主好厉害,太棒啦!![em17][em17][em17]谢谢!谢谢~~~继续发啊!~~</P>[em24][em24][em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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