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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滩画报]《时差七小时》公映风波 妞妞巨资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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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4-11-6 09: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时差七小时》公映风波 妞妞巨资从何而来?

<a href="http://ent.sina.com.cn" target="_blank" >http://ent.sina.com.cn</A> 2004年11月5日 外滩画报

  深圳市几乎所有的中学生,最近都进影院看了一部正在公映、名叫《时差七小时》的电影。</P><>  不过,这不是他们的自发行为,而是学校专门组织的。</P><>  10月下旬,深圳市所有中学都接到了市委宣传部、市教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观看这部电影。</P><P>  有关部门如此郑重地推介一部电影,这在深圳引起了不小震动。老师们觉得诧异,掏了20元电影票钱的家长们则迷惑不解。</P><P>  “以前没有过这种情况。”一位在深圳教了十多年书的中学老师说。她进而强调:“主旋律的电影也没有这样要求过,包括前段时间邓小平诞辰100周年时推出的影片。”</P><P>  深圳市五部委的联合举动</P><P>  10月22日是《时差七小时》在深圳公映的日子。此时,深圳市各大影院早已拉起横幅、张贴起宣传画;深圳市各大媒体上,也频繁出现了《时差七小时》的宣传广告。</P><P>  这是一部投资相当浩大的电影。相关宣传资料显示,该影片由深圳市梦想隧道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梦想隧道公司”)出品,投资2100万人民币,是中国电影史上最昂贵的青春校园片,也是第一部反映少年留学生题材的电影。</P><P>  但就在影片如火如荼地展开宣传攻势时,富有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政府部门突然介入了对影片的宣传。</P><P>  影片公映前夕,深圳市各中学的学生家长无一例外地接到了“学校就近期组织学生观看电影给家长的一封信”。信函抬头各异但内容一致。信中说,遵照深圳市委组织部文件深宣通【2004】42号文件要求,学校拟于某月某日组织学生观看彩色故事片《时差七小时》。经深圳市物价局核定,学生每人票价20元。票款于某某时间前收齐,届时,电影公司会派专人来校收取。</P><P>  该文件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文化局、共青团深圳市委、深圳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五部委联合颁发。“若家长有疑问可向学校或前面所提及发文的五部委当面或电话咨询。”信中最后说。一些学校则在信中附上了相关文件的批号:深宣通【2004】42号、深教【2004】381号、深价管函【2004】44号。</P><P>  在《时差七小时》面前,同期放映的另一部巨片《亚瑟王》,显得有些黯然失色。</P><P>  一部反映青少年成长的好片?</P><P>  10月30日,记者在深圳会堂外遇见了电影散场时蜂拥而出的某中学学生。当问及影片好不好看时,学生们纷纷抢过话头。有的说:“还可以,留学生活有点意思。”有的说:“一般般,最多值10块钱。”一个女孩嘴一撇,指着同伴说:“演得太假了,还不如让她去演。”</P><P>  当中学生们还在讨论影片好不好看的时候,一些学生家长和老师却纷纷对影片内容表示了质疑。</P><P>  《时差七小时》讲述的是一个16岁少女海外求学的学习、生活和情感经历:她在异国求学的孤单、学习上遇到的困难、日常生活中的不便、与外国同学交流的障碍、与中国同学相互扶持的友爱等。</P><P>  深圳市五部委在文件中介绍这部影片时称,该片“体现了在中国改革开放环境中成长的一代青少年生动可爱的精神气质和风貌,是一部反映现代青少年成长的好片。”</P><P>  但许多家长在看后却表示,影片并没有教学生怎么学习,而是教他们玩的内容比较多,甚至——不少内容是关于爱情的。</P><P>  “这样的影片,值得如此郑重其事地组织学生去看吗?”一些学生家长反问。这样的议论,在网络上更是频繁出现。</P><P>  然而,当影片女主角妞妞的身份被披露后,家长们开始表示了更大的不满。</P><P>  妞妞的父亲、现年54岁的李意珍是深圳市委副书记,主管全市的宣传教育工作。</P><P>  深圳市实验中学一位学生家长告诉记者:“以前从来没有接到过学校的这一类通知,既然学校这么郑重其事,我们也没有怠慢,只是心里有些犯疑。后来听说女主角父亲的身份后,我们很气愤。我后来特意掏了40块钱(注:根据影院工作人员的说明,高中或高中以下学生为半价,20元)去看了这部电影,我只能用‘愤慨’两个字来形容我的感受。”</P><P>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教授认为,政府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去看电影,是越权的举动,因为学校不是政府的下级。政府的权利具有公共性、强制性,政府应该把这些权利用在国防、治安,以及必要的公共服务方面。</P><P>  11月2日,深圳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徐处长,向记者否定了有关部委此次向学校推荐《时差七小时》是一次特别的举动。“以前我们也会向学校推荐一些电影,包括一些获‘五个一’工程奖的精品,甚至预防SARS的电影。即使这部电影的女主角的父亲不是市委副书记,我们也会推荐。电影在送到国家广电总局的时候,就得到了肯定评价,说‘给青少年提供了一部可看的东西’。” </P><P>  女主角妞妞</P><P>  让家长们产生这种疑问的,显然也与这部影片女主角的选角风波有关。</P><P>  《时差七小时》官方宣传网站(<a href="http://www.lifetranslated.com" target="_blank" >www.
沙发
发表于 2004-11-6 10:01 | 只看该作者
哇,介绍的这么长,还是免了,先找找看就可以了!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4-11-8 17:59 |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蕾妮子</I>在2004-11-6 2:01:06的发言:</B>
哇,介绍的这么长,还是免了,先找找看就可以了!


你不会以为我在推荐这部鸟片吧。看清帖子再回。
地板
发表于 2004-11-8 18:2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大枣用“鸟片”来形容这部影片。。</P><>最近的相关报道太多了,这个女孩长相一般,据说各方面能力不凡。但听说当初陈冠希还因为她拒演的,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还是演了。原来还觉得大可以娱乐一下的事情,突然冒出了“强制看电影”和“市长爸爸”事件,这不是娱乐记者可以八卦的事情。</P><>有机会还是想看看的。</P>
5
发表于 2004-11-9 04:31 | 只看该作者
<>他爹牛B。</P><>这就叫黑暗!!!!!!</P>
6
发表于 2004-11-9 18:05 | 只看该作者
<>最近这部电影的确很“火”</P><>投资2100万,最高的偶像剧了!</P><>深圳96.7万,才96%的票房!那不是亏的家都不认识拉!</P><P>死官僚!悲哀啊!</P><P>ps:有谁看过吗?说说此剧到底如何?</P>
7
发表于 2004-11-10 09:54 | 只看该作者
<>这部鸟片我已经看过了。总体来讲是bullshit,也就是骗骗没出国的人。还让人觉得,到国外就是享受去了。</P><>NND,要那么好,我早就不想回来了。NiuNiu不知道想骗谁,以为自己喝了几年洋墨水就牛的不得了。。即使她在国外没有生存压力,也会有中西文化强烈的冲突和难以溶合。到了她这,全都迎刃而解。冲她那个“魅力”还能把两个帅哥整的五迷三道的。唉,也难怪,人家都说拍电影都是为圆自己不能圆的梦,妞妞一定特别明白这个道理。</P><>她和她的家庭都让我恶心。</P>[em06][em16][em18][em14][em36]

8
发表于 2004-11-10 21:14 | 只看该作者

[转帖]长翅膀的小绵羊

<><font color=#ffffff size=4>长翅膀的小肥羊(转载)长翅膀的小肥羊(转载)</FONT></P><>她,把一件世人认为不简单的事情,通过小说、电影呈现出来,引起的猜测、疑问已是铺天盖地。
  对于众记者的发问,她的说词不堪一击。一个自称是金融专业的毕业生,对于国内以她的名字为股东、法人的若干公司的存在,居然毫不知情,认为只是她母亲“借用”她的名字而已。我没出过洋,肚里没有洋墨水,但是我很奇怪,外国学金融不学经济法吗?外国的经济法中对股份的转让如此儿戏吗?为什么我就没有平白无故天上掉下的“公司”?噢,我知道,我没有一个好妈妈,她不开公司,而且还是特控企业;我还没有一个好爸爸,当市长的好爸爸。
  特控公司:即属于政府特别控制和保护的企业,一般公民与工商人员均无权查阅该公司资料,只有公检法机关根据有关法律程序,或者律师根据公检法机关的立案通知书与律师证等文件,才能查阅该公司的有关资料。
  作为的人民喉舌的深圳媒体,做出各种让人费解的事情,他们怎么了?舆论监督都作不到,还要媒体做啥?难道只是为人报道明星们的风流韵事吗?
  我们都在期待事件背后的真相!
</P>

9
发表于 2004-11-11 21:45 | 只看该作者
<><font color=#fffbb5>女丑女丑事件:互联网在造谣 ? zz</FONT></P><>相关链接:
深圳晚报关于远离网络毒品,做文明网民的倡议书
http://www.sznews.com/szwb/20041109/ca1258132.htm
央视《焦点访谈》警惕网络虚假信息:
http://www.cctv.com/news/china/20041109/102108.shtml
央视《面对面》对女丑女丑的采访从页面中消失了:
http://www.cctv.com/program/mdm/01/index.shtml
央视《面对面》采访女丑女丑的节目(片段):
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04-11/01/content_2163656.htm
rtsp://real1.xinhuanet.com/news2/xw_041101110814_xinwen.rm

亚洲时报11月10日焱桦撰文:因嫌滥用职权事件而位于旋涡中心的深圳市委副书记李意
珍,似乎有作出绝地反击的意图。深圳媒体以及中央媒体,近日都放出消息,指责“网
路毒品荼毒国民”。众所周知,李意珍涉滥用职权事件正是因为网民的揭发而公诸于
世,而网路上流传的消息,不少都被一一证实。

《深圳晚报》11月9日报道,深圳晚报社和出版李意珍女儿书籍的海天出版社“联手呼
吁”:青少年网民远离网路毒品,做文明网民的倡议书。

市委所属的深圳晚报社和海天出版社认为,当局必须“共同倡导加强网路安全监督,防
止民众(尤其是青少年)被网路虚假资讯毒害、误导”。有网民认为,《深圳晚报》和
海天出版社为近日深圳实行网路舆论封锁找藉口,其目的可谓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
知。”

中国网路近月爆出李意珍下属机关组织学生购票观看其女儿电影一事,又透露了其女儿
坐拥资产700多万的问题。不少包括中国中央媒体的报道都指,这些消息属实。

有意见指出,虽然李意珍已公开致歉,但为淡化这一事件,他有极大诱因去发挥他最大
的能量,以求保住其官位。现在,该事件在网路上继续遭到封锁。深圳的论坛上有关该
事件的讨论都被遮罩。在广州“大洋论坛”有关该事件的话题“已经关闭”,处于停止
讨论的状态;知名的南方网“南方论坛”、东方网“东方论坛”、海南视窗“天涯论
剑”等论坛上,均不见这个近期热门话题的讨论。另外,中国国内的人气论坛“强国论
坛”上有网民反映,相关帖子遭到删贴。

有不愿具名的深圳市民感慨地表示:“深圳人看报,只看《南方都市报》。深圳的所有
报纸都不敢发表有关市委副书记李某女儿李妞妞的事情。”

不但如此,李意珍的政治能量,似乎是可以触及中央媒体。细心的网民浏览央视《面对
面》电子版就会发现,首页上只有最新一期节目是11月9日播出的《谭盾:听音寻路》
(即《面对面》233期人物),其次是10月25日播出的《樊锦诗:敦煌守望者》(即《面
对面》232期人物),而10月30首播的有关采访李意珍之女妞妞(真名李倩妮)的那期节
目,竟然不见踪影。

按正常情况,《面对面》原本每逢周六、周日20:10首播,周日、周一4:10重播,其文字
内容都会准时在该栏目的电子版更新。正常情况下,10月30首播的,采访妞妞的那期节
目应该是233期。为了掩人耳目,有人将本该是《面对面》234期人物的《谭盾:听音寻
路》,故意写成是233期人物,就这样,采访妞妞的那期节目就神不知鬼不觉地从《面对
面》中人间蒸发了。

与此同时,央视另一个名牌栏目《焦点访谈》也在一旁帮腔。10日的《焦点访谈》的主
题是公众要警惕互联网上传播资讯的倾向性和真实性,防止虚假网路消息误导受众。就
在李意珍事件风头火势的情况下,《焦点访谈》做这样一期节目,不免给人感觉是,在
弯抹角地影射近日影射网民热炒妞妞事件是受到虚假网路资讯的误导,同时也为“为封
杀制造藉口。”

外界关注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处事手法,反而可能触动了无数中国民众敏感的反腐
神经,无数中国百姓正在期待该事件的主角给民众一个说法。11月1日美国大选前夕,有
网民这样说:“我关注的顺序,第一,妞妞。第二,布希与克里!”

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的修订刑法,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规定在第395条第一款
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可以责令说明来源。
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财产差额予以追缴。

亚洲时报在线11月3日调查报道又指出,据李意珍家族拥有股份的深圳市仁和海外投资服
务有限公司的职员介绍,该公司主要提供留学移民及签证申请等服务。有趣的是,李意
珍现时在深圳市,管的正是教育文化艺术宣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6条指出: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
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
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
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
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
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0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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