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盟论坛--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 最新发布:VIP注册会员续费及2011年度DVD发送 ===《开啦》电子杂志官方下载地址
查看: 1764|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老徐blog对静盟的挑战和机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 01: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徐blog会带走很多traffic.但her publicity也会带来新人。我有两点建议:
1求老徐在她每贴下都加静们主论坛网址。
2我们静盟人在blog上发贴都加静盟网址。
2.5: 最好作一个新人网页。把新人常需要的信息都放上。趁这个机会壮大静盟。</P><>By looking at the amount of traffic she generated at her blog site, I worry that jingmeng may get marginalized over the long run.</P><>Paul</P>
沙发
发表于 2005-11-1 01:5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每个帖子都加,没这个必要吧。。。。</P><>老徐已经加静盟成她的“小家”了。那边安逸,这边闹腾,这样安居乐业挺好的。</P>
板凳
发表于 2005-11-1 02:55 | 只看该作者
<>留意了一下博客那里网友的留言,除了个别捣乱的外,许多话看着都很温暖。他们并不知道静盟这个窗口,因为博客这个平台一下觉得和喜欢的明星靠的很近。博客是一片让更多人关注老徐的天地。</P><>博客在新浪首页推荐的那天,静盟的在线人数和新注册人数都是激赠,大概太多人都对“一个小家”怀着好奇。几天之后,他们中有些人留下了,更多的人只是过客。我想,这就是家吧。</P><>二者并不矛盾,可以有交错的精彩。</P>

地板
发表于 2005-11-1 03:59 | 只看该作者
<>兔子好久不回家了</P>
5
发表于 2005-11-1 04:1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楼主好像有点惶恐不安了,其实还好吧,25号兔子不是还来了的吗?这是两种不同的说话方式,我觉得还可以看到更多人因为老徐的话或是某件事而表达了他们自己的生活状态,多好啊!我们还是理解一下兔子吧。[em04]
6
发表于 2005-11-1 04:39 |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butbutbut</I>在2005-10-31 19:59:06的发言:</B>

<>兔子好久不回家了</P>
<>晕……兔子不是刚回来过吗?唉,来太多了也不好了。。。。</P>[em04][em06]
7
发表于 2005-11-1 05:45 |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butbutbut</I>在2005-10-31 19:59:06的发言:</B>

<>兔子好久不回家了</P>
<>她现在已经够累的了~~那么的活动~~</P>
8
发表于 2005-11-1 06:24 | 只看该作者
<>我看老徐的博客时总觉得她离我们很近,,呵呵</P><>能够见到老徐是我心愿哦,不过因为时间问题,偶尔来静盟,但总是错过老徐在线,哎~呜呼!</P>
9
发表于 2005-11-1 07:02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是在哪里,能够每天都看到她最新的想法,感觉很好啊。</P><>而且她也给静盟拉来不少新朋友,呵呵,“一个小家”,温暖。</P>
10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 07:53 | 只看该作者
<>我当初是从商业竞争的角度想问题,为争流量。这静盟不靠广告赚钱,可新浪的目的是为借名人效应加大流量。大家若想看静盟发展,而不是新郎壮大,还得多想办法,尽快行动。老徐应花十万RMB买下静盟。静盟同意不拿走一分钱,而是把这钱全部用在静盟的发展上。老徐可把静盟作为未来其多媒体企业的一部分。比如老许可制作一些短小HD video作品,通过静盟发行。</P><>aul</P>
11
发表于 2005-11-1 07:59 | 只看该作者
<>若比商业,静盟和新浪不是一个数量级;若比心意,新浪和静盟不是一个数量级。</P><>她老人家是聪明人,会懂的。</P>
12
发表于 2005-11-2 20:36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的说法.[em01]
13
发表于 2005-11-5 16:3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14
发表于 2005-11-5 19:03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新来的,发现这里不错,楼主这是多虑了~~
15
发表于 2005-11-5 19:16 | 只看该作者
<B>91109以下是引用<I>liumeteor</I>在2005-10-31 23:59:36的发言:</B>

<>若比商业,静盟和新浪不是一个数量级;若比心意,新浪和静盟不是一个数量级。</P><>她老人家是聪明人,会懂的。</P>
<>举双手加双脚表示赞同!</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静盟 ( 沪ICP备05032899号-1 )

GMT+8, 2026-4-6 18:08 , Processed in 0.062500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