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记者问到,电影《无极》在全国公映以后,有网友进行了改编,制作了一个短片,叫《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在网上传播,从著作权的角度来说,怎么认定这种行为是否侵权?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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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司司长王自强就关于《无极》电影和改编的事,从著作权法律意义上谈了对这个问题的认识。首先,如果说用于介绍情况或者说阐明一种观点,适当地或者少量地引用他人的作品是《著作权法》所允许的,也就是说,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 </P>| 欢迎光临 静盟论坛--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http://bbs.xujinglei.org/)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