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盟论坛--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 最新发布:VIP注册会员续费及2011年度DVD发送 ===《开啦》电子杂志官方下载地址
查看: 3955|回复: 3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就“照片事件”给管理层的一些话--不太好听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5-7-26 09: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font size=3>一直认为,喜欢一个人,是可以埋在心里的。可以在一旁看着,看着她在做什么,为她开心和不开心。我不是那种可以很热烈的说出来一些热烈的话的人。在我的世界里,喜欢一个人就是关注她,尽自己的能力支持她。<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喜欢一个地方也是,尽自己的能力去为这里做一些事情。所以,我会想徐静蕾的电影怎么买更好,我会想静盟的周年庆怎么搞更棒。虽然,也许只是自娱自乐,但至少,我觉得,我是用了自己的能力来表达喜欢。</FONT></P><font size=3>这一年多以来,我很感激静盟给了我如此多的快乐。也很感激在这里能够认识那么多喜欢徐静蕾又很有才华的朋友。</FONT></P><font size=3>大概是我的要求太高了,总跟这里的很多东西格格不入。总觉得什么都应该更好的。特别是管理。很多时候,看到别的网站,没有静盟的时间长,没有静盟那样有规模,没有静盟拥有的那么多的资源,没有很多很多静盟拥有的优势,但是,他们就是做得比静盟好。不管是网站的管理,网站的活动,还是现实活动中的那些活动。</FONT></P><font size=3>也许静盟建立的时间长,难免会有一些消极因素影响整体运作。感觉现在的静盟有点像<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0</FONT>年前的国有企业。抱着一堆自我感觉良好,却不知道外边已经是另外一番天地。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来解释,没有竞争?还是内部机制的问题?这个问题太复杂了。</FONT></P><font size=3>这次的“照片事件”是一个导火索。真要追究,恐怕该负责的不止那些缺乏职业道德的媒体。首先,为什么别的报纸和网站可以如此轻易的得到静盟那些独家的相片????????因为我们没有一套权限管理的方法。任何人注册就能看到那些静盟最为珍贵的资料。现在一万多会员,里边有多少不安好心的???又有多少是来过一次再也不见的?还有多少是把静盟当作一个“徐静蕾资料库”的?在我们说别人没有职业道德,在我们生气骂别人的的时候,我们有没有检讨过自己???</FONT></P><font size=3>其次,在事情发生以后,静盟管理层有没有想到要在第一时间内去应对事情,去把这件事情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徐静蕾从出道到现在,负面新闻少之又少,我不知道这次的事件算不算负面新闻,但是,在没有任何注明的情况下,不知情的人会怎样想????媒体会怎样“关心”??????在现在这种媒体环境下,任何一个艺人不小心的举动都可以成为“靶子”。在一个没有职业道德和约束的环境下,我们只能自己保护自己,保护自己喜欢的人,让她不要受到无谓的骚扰和侵害!!!!!!!!!!!!!可是,我们做得怎样呢?徐静蕾如此信任静盟,静盟呢?值得她这样信任吗???????各位管理层的朋友,好好的问问你们自己,你们究竟是怎样去喜欢徐静蕾,是怎样去喜欢一个带给你们无数欢乐忧愁的网站的??????????能不能解决好问题,是能力问题。但想不想解决问题,却是一个态度问题。</FONT></P><font size=3>在我的世界里,喜欢一个人,也许不能为他做什么,但至少,不要去为他添麻烦。也许徐静蕾自己对这件事情没什么,毕竟当艺人,就有被胡写的可能。但是,我们是不是要好好的问问自己,即使是她不追究,我们是不是也要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况且,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知道事情会怎样发展结束。</FONT></P><font size=3>你们可以说我杞人忧天,也可以说我无事生非。<font face="Times New Roman">Anyway,</FONT>我说了我想说的,我也认为这是我该说的。</FONT></P><font size=3>还有,有一部叫《诺丁山》的电影,里边有一句关于艺人的新闻很经典的台词。有空找来看看吧。</FONT></P><font size=3>这些话不好听,也不是什么逆耳忠言,所以,要骂要删贴要封<font face="Times New Roman">id, ip, </FONT>随便。这也是<font face="Times New Roman">yeung</FONT>这个人最后一次因为喜欢一个地方而指手画脚了了。</FONT></P><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size=3> </FONT></p></P>
33
发表于 2005-7-28 21:43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静盟是一个家,而每家庭成员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大家有想法就应该说出来!家里人都会帮着一起解决的!而且我认为说的有一定的道理啊!还有就是静盟管理层真的要好好的商量,并解决在管理上的问题!
32
发表于 2005-7-28 21:2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这几天真是有点忙乱的感觉,好像事情都堆到一起来了,连续两天在门户网站top10头条的位置,小仙和我笑说,好像她得大奖的时候都没有得到媒体这么大的重视过,果然是所谓娱乐时代,娱乐嘛。好在今天已经有了艳阳天的迹象,从你这个回帖开始,相信一切会走入正常的轨道,我们一起把家建设的更好。</P><>比较偏重情感的意见、建议,我还是更喜欢在风花雪月板块看到,呵呵。</P>

31
发表于 2005-7-28 21:08 | 只看该作者
<>每个人都有愤怒的时候都有感情用事的时候,yeung你说的话不是不无道理啊,反正无论什么事情总有解决的办法~</P><>我们可不想送你走,你说的最后让我们误解了,哈哈~不走就好,有你在静盟也有一个好的帮手,我们也有一个好的家人啊,哈哈</P>
30
发表于 2005-7-28 21:05 |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yeung</I>在2005-7-28 12:59:28的发言:</B>

<>当晚的愤怒使我只能用这样多的标点符号。我从来也不是一个善于用文字表达感情的人,包括愤怒。</P><>我和亦静说过,在友情和愤怒之间我不会愚蠢到因为愤怒而放弃友情。</P><>似乎除了上次老徐回过的那个贴子之外,从来没有如此多的斑竹给过我这么多的回贴。 我应该哭还是笑呢?</P><P>不管怎样,希望事情可以真正的过去。而所有的人都可以真正的意识到一些问题。然后去解决问题。 不要再用以前的某些所谓的“包容”来看待问题。如果这件事情可以使得静盟更加好,那么也许这次的风波和一切都是值得的。</P><P>最后,各位,别送来送去的。 我从未说过离开。因为我根本就舍不得。 那是一个文字游戏。不要这样敏感,看见最后就觉得会是离开。一件事情的“最后”意味着更好的“开始”。</P><P>ps个人意见,这篇贴子要是按照管理条例,好像应该到投诉区吧。我们除了游戏规则,还需要严格的执行。 </P>
<P>在大难临头的时候一般人都会很脆弱,敏感,甚至怀疑,尽管这算不上什么大难。
<P>希望真如你说的那样纯粹。希望我们是误解了。
<P>回不回帖或许代表不了,好朋友之间不言而喻,心知肚明,你说呢?若不是珍惜一些东西,不会对任何意见愤怒。也用不着丝毫的愤怒。完全可以任其发展。
<P>是怕你离开,没记错的话,这已经是你第二次说到“最后”了。对在乎的东西,除了情非得已,最好不要轻易把最后说出口。不仅别人会误解,自己也会习惯的。</P>
29
 楼主| 发表于 2005-7-28 20:59 | 只看该作者
<>当晚的愤怒使我只能用这样多的标点符号。我从来也不是一个善于用文字表达感情的人,包括愤怒。</P><>我和亦静说过,在友情和愤怒之间我不会愚蠢到因为愤怒而放弃友情。</P><>似乎除了上次老徐回过的那个贴子之外,从来没有如此多的斑竹给过我这么多的回贴。 我应该哭还是笑呢?</P><P>不管怎样,希望事情可以真正的过去。而所有的人都可以真正的意识到一些问题。然后去解决问题。 不要再用以前的某些所谓的“包容”来看待问题。如果这件事情可以使得静盟更加好,那么也许这次的风波和一切都是值得的。</P><P>最后,各位,别送来送去的。 我从未说过离开。因为我根本就舍不得。 那是一个文字游戏。不要这样敏感,看见最后就觉得会是离开。一件事情的“最后”意味着更好的“开始”。</P><P>ps个人意见,这篇贴子要是按照管理条例,好像应该到投诉区吧。我们除了游戏规则,还需要严格的执行。 </P>
28
发表于 2005-7-28 02:51 |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雪中送炭</I>在2005-7-27 12:30:33的发言:</B>

<>为什么在这次照片事件之后没有人利用这个进行我们起码的维权活动呢?!</P>
<>但是维权需要成本,不是想象中那样简单。目前的现实情况是网络环境内的版权保护未受重视,我们要举证静盟论坛是浙江在线所发布图片的唯一来源有难度(因为图片上没有水印)。
<>一种解决方法是以后在所有静盟独家图片上加注水印,或者可以因此减少其他媒体盗用本站资源的可能,但是对于网友的正常访问、浏览又多少会带来不便和缺憾。
<P>其间的平衡取舍,管理团队也在讨论中,不久会有应对措施出台。
<P>理解大家对于静盟的爱护和维护,也请大家理解、信任和支持管理团队的努力。</P>
27
发表于 2005-7-27 20:30 | 只看该作者
<>照片事件给我的感觉不仅仅是静盟管理的问题.</P><>我也是学新闻的,如果不是没有你版权的照片在发行的时候是一定要经过同意的,而且一定要注明转载字样的,无论是报纸还是网站的编辑都会有这个常识的.我不知道别的明星的网站是否有照片被转载的事情.但是这次静盟的照片别这样利用给我的感觉首先是对静盟没有起码的尊重,要是这照片是新浪的或是央视他们肯定是会注明的.第二个感觉是静盟的很多东西好象仅仅是个样子,比如我们每回一个帖子或者发个帖子在文章下面就会自动出现"本文章归<font color=red> 静盟论坛</FONT> 与 <font color=#008000>###</FONT> 共同所有,未经同意,不要转载哦!"的字样.为什么在这次照片事件之后没有人利用这个进行我们起码的维权活动呢?!</P><>其实作为一个民间的明星网站我们的名气与我们自身的能力是有些不成正比,出现这种事也是正常的,但是总觉得当它真的出现的时候还是难以接受,希望有了这个事件之后我们的管理员和静盟的所有人一起努力,把静盟做的更好.</P>
26
发表于 2005-7-27 20:0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老徐当初怕这个,她就不会发</P><>杨的最后一段话太严重了</P><>怎么感觉有的时候有人动不动就什么总也不来了之类的话,好奇怪,我们都是为了静盟好,你说的这些我们当然都会去想,努力去做,你说了这些也都是为静盟好,那么干吗说什么最后一次,遇到事情就要解决,如果伤了你的心,你会难过,但是我们没必要动不动就走,一个家肯定多少都有问题的,但是我们要一起去努力把事情问题解决,而不是动不动就离家出走甚至不再回来。</P><P>但是我觉得你说的不来是别的原因,也许是学习,而不是大家想的那样因为这件事情不来,我希望我想的没错</P>
25
发表于 2005-7-27 19:41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才来不久....可是我觉得静盟就是一个大家交流的地方...老徐毕竟是信任静盟,信任我们,才会发一些别人看不到的照片上来的.的确,照片外流了是静盟的一个遗憾...但是我相信,静盟和老徐这么多年建立起来的友谊及信任,不是这一件事情就能磨灭的....我也比较欣赏你喜欢老徐的态度.可是,个人认为你的话语似乎太偏激了......[em07]
24
发表于 2005-7-27 16:49 |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liumeteor</I>在2005-7-26 19:40:21的发言:</B>

<>这次的事情完全是因为静盟的疏忽造成的吗?我不是要为管理层辩解,因为之前也说过了我们的确有很多不足不够的地方,但这么说话实在有失公允。即便有再好的警察,这个社会也杜绝不了犯罪,诚然我们需要加强警察队伍的自身建设,但能不能指着罪行说警察你们都是窝囊废呢?

<>静盟随时欢迎大家提出批评提出意见,但是希望能够尽量客观。</P>


我没有任何想指责管理层的意思。问题出现了我们不能控制外面只能反省,坚强自身建设。说这些话并不是在抱怨什么,自己喜欢的明星受到诋毁,心情沉重,愤怒已经不足以表达这种感觉了。我只是一直在想为什么我就一直没有想到会有人来偷照片呢?如果说那些话是不客观的批评那不如说是给我自己的话。[em04]
23
发表于 2005-7-27 09:24 | 只看该作者
喜欢她,就要爱护她,更好的保护她
22
发表于 2005-7-27 07:49 |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蕾教不改</I>在2005-7-26 10:58:26的发言:</B>
偶觉得老徐以后传照片还是先贴上静盟的LOGO再传比较好 如果她不会 大家可以教她 或者<font color=#f73809>老徐的个人区只开放给会员(就是有会员卡的同志们)</FONT> 只是提仪 大家讨论一下咯
<>同意这个观点,因为最近的一系列事都太令人扫兴了。请管理团队考虑作适当的调整。谢谢!
<>让我们共同努力,出谋划策,共同建设好我们的家园,为静蕾提供一片净土。</P>[em03]
21
发表于 2005-7-27 06:29 | 只看该作者
<>这件事情的确不可忽视,静蕾的人是很干净 很纯洁的,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她也肯定不希望有这样的事发生。至于怎么解决,的确是件很急的事情,可越是急越不能乱我们的内部马脚,静下心来让我们好好想个两全其美的对策吧。</P><>我相信静蕾对静盟的信任是不变的,毕竟发生这样的事是谁也无法预料的啊。不过也希望大家想开点,谁让咱们静蕾是公众人物呢?不要在给管理朋友施加压力了,这个时候他们是最需要冷静的,冷静的想想空间。</P>
20
发表于 2005-7-27 06:02 |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唯爱蕾</I>在2005-7-26 19:49:43的发言:</B>

<>有没有什么办法给老徐的照片加以保护?!光是会员能看的话有些苛刻~能不能让老徐的照片无法被保存到其他网站的方法?!或者表明不得转发,追求责任之类的~</P>
<>除非静盟是老徐的官网,才有可能追究责任。</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静盟 ( 沪ICP备05032899号-1 )

GMT+8, 2026-8-31 17:43 , Processed in 0.062500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